十四五”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印发 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
7月21日,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指导新时代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,防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,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。《规划》对多项气象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5年,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,基本建立统筹高效、职责明确、防治结合、社会参与、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。力争到2035年,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,重特大灾害防范应对更加有力有序有效。
围绕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,《规划》要求强化源头管控,健全防灾减灾规划保障机制。加强规划协同,将安全和韧性、灾害风险评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,统筹划定雨洪风险控制线等重要控制线,修订洪水风险区划、台风风险区划、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等。
针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,《规划》明确聚焦多灾种和灾害链,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。加强灾害监测空间技术应用,加速灾害地面监测站组网,广泛开展基层风险隐患信息报送,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能力。建立健全灾害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机制,实现致灾因子、承灾体、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。加快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,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,提高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、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能力。完善多部门共用、多灾种综合、多手段融合、中央-省-市-县-乡五级贯通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,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。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,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。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增雨(雪)、农业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。
《规划》提出四项重点工程。其中,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要求,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,强化卫星遥感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应用,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,提高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;依托气象、水利、电力、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等行业和领域灾害监测感知信息资源,发挥“人防+技防”作用,集成地震、地质、气象、水旱、海洋、森林草原火灾6大灾害监测模块,建立多源感知手段融合的全灾种、全要素、全链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;建设灾害风险快速研判、智能分析、科学评估等分析模型,建设重大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系统,提升长中短临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的效率和精度,对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,实现预警信息多手段、多渠道、多受众发布。
聚焦开展“自然灾害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”,《规划》要求,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科技支撑力量建设,立足我国重特大地震地质灾害链、暴雨洪涝灾害链等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需求,开展自然灾害孕育机理、演变过程、防治技术等方面研究;建设技术支撑力量,强化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能力,加强与地震、自然资源、气象、水利、能源等行业专业技术机构协作合作。提升自然灾害保险服务能力建设,挂牌建立防灾减灾保险研究基地和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,开发适用于应对地震、地质、气象等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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